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博罗县石坝中学新建学生宿舍项目(博罗县石坝镇SB-01-01-02地块)
占地面积:7853.23平方米
地理位置:惠州市博罗县石坝镇石坝圩车站南路1号
土地使用权人:博罗县石坝镇人民政府
调查单位:惠州清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钻探单位:广东铭环勘探工程有限公司
采样单位:广东君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中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广东君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中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闲置空地
地块现状土地用途:仓储用地
地块未来规划:中小学用地(A33)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惠州清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该地块用途由仓储用地变更为中小学用地(A33),按照第一类用地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5年6月,调查组通过收集了地块的历史影像资料以及对以往地块土地使用者进行了访谈,对地块及其周边地块进行了调查和污染识别。
根据调查情况,调查地块1989年以前为荒地;1989年建设有博罗县石坝食品购销站,进行生猪屠宰、畜禽养殖以及畜禽产品、蛋品、畜禽种苗等销售,地块整体为博罗县石坝食品购销站;1999年博罗县石坝食品购销站搬迁至地块外西侧新址,地块内不再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建构筑物均荒废空置,地块整体为荒地;2018年地块内西面周边村民进行农作物种植;2025年地块内建构筑物均已拆除平整,地块现状为闲置空地。
2025年6月调查组现场踏勘,调查地块主要为闲置空地,未在地块内发现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储存、处理、处置场所,无生产工业企业及其生产过程和设备、储槽与管线,未闻到明显的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未在地块内发现污染和腐蚀的痕迹以及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堆放处、井。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在各个历史使用阶段内,其潜在关注污染物主要为:
1、调查地块内从事过的生产经营活动主要为博罗县石坝食品购销站进行生猪屠宰、畜禽养殖以及畜禽产品、蛋品、畜禽种苗等销售,猪、鸡等畜禽通过站内短期养殖育肥或收购后短期存栏调运获得,经营期间购销站内短期存栏养殖生猪年出栏量约100头、肉鸡年出栏量约1000只、蛋鸡存栏量约600只,不属于规模化养殖。博罗县石坝食品购销站在地块内生产经营期间涉及畜禽养殖、屠宰,且存在养殖废水、屠宰废水外排,饲料、粪便中含有微量的铜、砷,可能存在重金属砷、铜污染。
2、调查地块周边50米范围历史及现状的工业企业有博罗县石坝镇张基粮食加工厂、博罗县石坝食品购销站,均不属于重点行业企业;200米范围内无其他工业企业污染源等重点源分布。地块外北侧于2022年安装有一变压器,且做好防水、防渗等硬底化措施。根据分析,污染迁移途径对本地块影响较小,但由于距离本地块较近,鉴于潜在风险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为确保调查结论的全面性,仍需考虑特征污染因子重金属砷、铜、石油烃以及多环芳烃(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对调查地块的影响。
经过第一阶段调查确认,需关注特征污染因子重金属砷、铜、石油烃以及多环芳烃(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对调查地块的影响。此外,考虑地块内生产经营活动历史悠久且未来规划用于建设学生宿舍,属于敏感用地,鉴于潜在风险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为确保调查结论的全面与审慎,因此需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初步采样调查
调查地块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调查进行了土壤、地下水的采样。土壤样品采样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28日、29日,地下水样品采样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调查单位为惠州清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检测单位为广东君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中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调查地块内共设置土壤采样钻孔点6个,采集土壤样品24组;地块外设置对照土壤采样点2个,共采集对照表层土壤样品2组。在地块内共布设3个浅层地下水监测井位,采集地下水样品3组,地块外设置1个地下水对照点,采集地下水样品1组。土壤样品检测指标包括pH值、水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45项目基本因子:重金属、半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以及其他特征污染因子石油烃。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包括pH、水位、浑浊度、砷、镉、六价铬、铅、汞、镍、铜、石油烃、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如下:
(1)调查地块内土壤pH范围为6.50~8.79,土壤总体呈弱碱性。土壤中的重金属、38种半挥发性有机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的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因此土壤对人体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2)调查地块地下水监测结果显示,地下水pH值约为6.9,呈弱酸性。调查地块的浑浊度不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限值,但由于浑浊度为水体物理性状指标,不属于污染指标,无健康风险,可以不做关注。地块内监测点位其他地下水监测因子均低于筛选值,即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标准限值以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中经推导的风险筛选值。因此,调查地块地下水对人体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四、初步调查结论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要求,本地块采样检测的所有土壤、地下水样品均未超过相应的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的风险筛选值,本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符合未来用地规划(中小学用地)对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的要求,不需要按照规定开展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因此博罗县石坝中学新建学生宿舍项目(博罗县石坝镇SB-01-01-02地块)作为中小学用地(A33)进行再开发利用,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