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2547-6540
 
资讯详情
DETAILS
DETAILS
当前位置:
青莲镇高峰幼儿园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2-07-06 | 1727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青莲镇高峰幼儿园建设用地

占地面积:2843.24平方米

地理位置:清远市阳山县青莲镇高峰大街

土地使用权人:阳山县教育局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荒地

地块未来规划:科研教育用地(A3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惠州清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地块用途由综合用地变更为科研教育用地,按照第一类用地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259,调查组通过收集了地块的历史影像资料以及对地块土地使用者、周边村民等进行了访谈,对地块及其周边地块进行了调查和污染识别。

根据调查情况,调查地块1990年以前为荒地,1990年以后阳山县高峰供销合作社取得该地块的使用权,并于该地块建设门市部及职工住宅,门市部主要仓储和销售副食、农具等,此外建有一水塔,用于村民储水和二次供水2004年以后,阳山县高峰供销合作社不再进行经营活动,调查地块建设情况为空地。现地块上为废弃建筑、水塔和自然生长的野生植物。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在各个历史使用阶段内,其潜在关注污染物主要为:

1、调查地块仅有阳山县高峰供销合作社进行过销售经营、员工生活活动,主要仓储和销售副食、农具等,未引进过工业生产项目,无变压器,该地块存在被污染的可能性较小,无潜在污染源。

2、调查地块周边有仅建设厂房框架、未进行生产活动的镇政府石粉厂、村庄、商铺、道路、农田和荒地等,无工业企业进行生产活动,且无变压器。

但为了了解调查地块土壤环境状况,为避免地块开发及使用过程中,地块可能遗留污染物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因此需关注镇政府石粉厂厂房建设过程中,大型施工器械的机油“跑冒滴漏”等通过大气沉降、地下水径流等方式造成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综上,需关注石油烃(C10-C40)对该地块的影响。

三、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于2022528日进行土壤样品采集,于2022529日进行地下水样品采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用专业判断布点和系统布点相结合的原则,基于地块污染识别的结果,对整个调查地块进行布点,在调查地块内共设置土壤采样钻孔点3个,采集土壤样品12组;地块外设置对照土壤采样点2个,共采集对照表层土壤样品2组。在地块内共布设3个浅层地下水监测井位,采集地下水样品3组,地块设置1个地下水对照点,采集地下水样品1组。土壤样品检测指标包括pH值、水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45项目基本因子:重金属、半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以及项目特征污染因子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样品监测指标包括pH、水位、浑浊度、砷、镉、六价铬、铅、汞、镍、铜和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等。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结果如下:

1)调查地块内土壤总体呈弱碱性,地块土壤7种重金属(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41种半挥发性有机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的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因此土壤重金属、半挥发性有机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对人体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2)调查地块地下水监测结果显示,调查地块地下水总体呈弱酸性,地块内S1-W1S2-W2S3-W3三个点位的浑浊度均超过限值,可能原因是地块地下水回水慢,水量少,但由于浑浊度为水体物理性状指标,不属于污染指标,无健康风险,可以不做关注。地块内监测点位其他地下水监测因子均低于筛选值,即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标准限值,其中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中经推导的风险筛选值,因此,本地块地下水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要求,本地块采样检测的所有土壤样品均未超过相应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风险筛选值,本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