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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江街道五一村北片区(二期项目)城市更新单元ZKB-020-10地块(西部华美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2-03-28 | 1785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陈江街道五一村北片区(二期项目)城市更新单元ZKB-020-10块(西部华美特地块)

占地面积:14100.87平方米

地理位置: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五一村北片区简贝坜村

土地使用权人:惠州市昊翔志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空地

未来规划:ZKB-020-10地块西部华美特地块)R2/B1(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惠州清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地块用途由工业用地变更为二类居住+商业混合用地,按照第一类用地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11229,调查组通过收集了地块的历史影像资料以及对以往地块土地使用者进行了访谈,对地块及其周边地块进行了调查和污染识别。

根据调查情况,调查地块2010以前为农田,2010年以后惠州市华美特精密部件有限公司取得该地块的使用权,并于该地块建设厂房,2010年地块内有施工营地作为实施厂房建设工地人员暂住地,2012年左右惠州市华美特精密部件有限公司厂房一注塑车间、厂房二模具车间、厂房四仓库、宿舍楼、配电间建设完成。厂房竣工后惠州市华美特精密部件有限公司从2013开始正式生产,厂房一注塑车间生产ABS注塑精密部件及PS注塑精密部件,厂房二模具车间生产模具。2015年为扩大生产满足生产需求,惠州市华美特精密部件有限公司在厂房二与厂方四之间建设厂房三注塑车间及危险废物暂存间,2016年左右厂房三及危废间建设完成。厂房三注塑车间生产PC+玻纤注塑精密部件及PS注塑精密部件。

    惠州市华美特精密部件有限公司延续至2021年停产20213月份地块权属变更为惠州市昊翔志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块内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管线接入市政雨水管网,污水管线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即地块内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进入第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在各个历史使用阶段内,其潜在关注污染物主要为:

1该地块内潜在污染企业主要为惠州市华美特精密部件有限公司,其在生产活动过程中可能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根据污染源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内潜在污染区域为厂房一注塑车间(生产区域、循环水池区域)厂房一注塑车间(生产区域、循环水池区域)、厂房二模具生产车间(生产区域、切削油池区域)、厂房三注塑车间(生产区域、循环水池区域)、厂房四仓库、配电房、危险废物暂存间、厂区运输道路及雨污管线旁等,潜在关注污染物主要为镍、铜、石油烃C10-C40)、总氟化物、塑化剂(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等。

2、调查地块周边潜在关注的生产企业主要为体育用品厂、医疗器械及零部件加工厂、塑料制品厂、电子厂等,且周边有变压器分布,除惠州市拓维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外地块西面、西北面的生产企业及变压器2位于陈江街道五一村北片区(二期项目)城市更新单元ZKB-019-08地块,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已进行备案(备案编号:2021-47),结论表明该地块土壤、地下水、底泥、地表水给人体健康带来的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且污染迁移途径对本地块影响较小,均距离本地块较远,可无需关注其特征因子对本地块的影响。地块东北面及东面的盛宏光电(惠州)有限公司和惠州联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变压器1、变压器3、变压器4、变压器5,距离本地块较远,且污染迁移途径基本不会对调查地块产生影响。但需关注西侧9m惠州市拓维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属于玻璃灯饰加工行业,潜在关注的污染物为:总氟化物、石油烃(C10-C40)等。

三、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2116-18日进行土壤样品采集,于2022121日进行地下水样品采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用专业判断布点和系统布点相结合的原则,基于地块污染识别的结果,对整个调查地块进行布点,在调查地块内共设置土壤采样钻孔点10个,采集土壤样品44;地块外设置对照土壤采样点2个,共采集对照表层土壤样品2组。在地块内共布设3个浅层地下水监测井位,采集地下水样品3组,地块设置1个地下水对照点,采集地下水样品1组。土壤样品检测指标包括pH值、水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45目基本因子:重金属、半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以及项目特征污染因子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石油烃(C10-C40)和总氟化物。地下水样品监测指标包括pH、水位、浑浊度、砷、镉、六价铬、铅、汞、镍、铜、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和总氟化物等。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结果如下:

1)调查地块内土壤总体呈弱碱性,地块土壤7种重金属(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41种半挥发性有机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的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总氟化物检测值均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中经推导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因此土壤重金属、半挥发性有机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总氟化物对人体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2)调查地块地下水监测结果显示,调查地块地下水 pH 值在 6.6~7.0 之间,弱酸性,其中S3-W1S5-W2S10-W3三个点位的浑浊度均超过限值,可能原因是地块地下水回水慢,水量少,但由于浑浊度为水体物理性状指标,不属于污染指标,无健康风险,可以不做关注。地块内监测点位其他地下水监测因子均低于筛选值,即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标准限值,其中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中经推导的风险筛选值,因此,本地块地下水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初步调查结论

上,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要求,本地块采样检测所有土壤样品均未超过相应的土壤环境量标准的风险筛选值,本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