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博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低氧光亮铜杆系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进行“惠州博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低氧光亮铜杆系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惠州博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低氧光亮铜杆系列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振兴大道南侧,厂区中心地理位置为:东经E 113.93913°,北纬N 23.15896°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总投资:150亿元
5、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约519587m2,建筑面积约734550.85m2,主要产品为低氧光亮铜杆系列,年产量为50万吨。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办公楼、铜线杆生产车间、食堂、员工宿舍(5栋)、燃气调压站、配电房、开闭所、设备房、门卫室(5间)、应急水池、精密线缆车间、高导架空导线车间(5栋)、预留空置厂房(18栋);主要生产线包括:年产25万吨低氧光亮铜杆生产线2条、年产15万吨精密铜线生产线1条等。
二、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建设单位拟在施工工场设置沉淀池、隔油池,施工期泥浆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通过排水沟引至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排入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工场、道路洒水降尘,或用于建筑材料配比用水,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送往博罗县石湾镇大牛垒生活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运营期浇铸冷却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冷却工序;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博罗县石湾镇大牛垒生活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施工期拟采用洒水降尘、地面硬化、遮蔽和围挡等措施治理施工、运输扬尘;选用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的施工机械、运输工具及清洁能源,使其排放的废气达到有关标准。运营期1号、2号铜杆生产线产生的熔化废气收集后分别经1套“多管喷淋冷却器+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分别经一根35m高排气筒排放(1#、2#);1号、2号铜杆生产线产生的保温炉废气经风机分别引至一根35m高排气筒排放(1#、2#);1号、2号铜杆生产线产生的少量轧制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1号、2号铜杆生产线产生的清洗废气收集后分别经1套水喷淋塔装置处理,处理后分别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3#、4#);食堂油烟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后引至食堂楼顶排放。
3、噪声:施工期选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优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时间、场地和配置施工机械,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居民点等敏感点。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隔声罩、隔声幕和隔声屏障等,定期维护保养机械设备。
4、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废渣尽可能回用,不能回用的委托专业单位运输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受纳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运营期产生的废铜杆及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脱模剂、炉渣、废布袋、收集的烟粉尘、废钢带、沉淀池污泥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废耐火砖交供应商回收;废乳化液、废润滑油、废蜡液、废拉丝液、废清洗液、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包装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生态环境: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避免对施工外围环境造成破坏;对施工期间破坏的各种植被和生境,工程结束后通过生态恢复措施使其尽快恢复;合理规划施工,避免施工造成河道断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禁止违法捕捞行为。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初步结论
本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当地相关规划及利益需求。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后,本项目在营运期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及索取环评报告的方式:需要查阅环评报告书的公众可致电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也可通过下面链接查看:
全本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YfYntLLzfZ0g4uI9X4ZvCQ。
提取码: ea4r。
公示时间:即日起10个工作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人员及关心本项目的其他人员,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建设支持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采取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和反映。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惠州博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天祥
联系电话:13167899009
地址: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振兴大道汽车产业园商业街A栋128号
邮箱:404210614@qq.com
八、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惠州清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工、王工
联系电话:0752-7778082
邮箱:471529819@qq.com
九、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填写意见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面访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监管的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提出书面意见。
惠州博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