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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环评之企业环保整改全方位技术指南
来源: | 作者:hzrunde | 发布时间: 2018-03-08 | 6943 次浏览 | 分享到:
审批范围根据国家规定,属于县区级环保部门审批范围的建设项目,主要指国家......

               

(此手册由费县环保局整理,仅供企业整改参考,不作为办理环评的具体依据。如与现行法律法规要求不一致,以法律法规要求为准。) 

一、费县环保局环评办理工作流程   惠州环评
(一)审批范围根据国家规定,属于县区级环保部门审批范围的建设项目,主要指国家、省、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范围以外的建设项目(豁免审批的建设项目,无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企业办理环评必备条件
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城市(镇街、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和其他有关规划;
企业先行取得营业执照;
属于国家限制类或允许类项目,并具备立项条件;
能达防护距离要求(一般板材、机械加工项目防护距离为100米之外);
产生的危险废物能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有效处置。
(三)环评办理程序
1.企业到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或各乡镇环保办领取《费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镇街(开发区)审查意见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承诺书》各1份,按要求填写并签字盖章;
2.企业自行联系环评公司进行现场勘察,编制环评报告;
3.已建成投产项目需联系监察大队和法宣科进行处罚,出具《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
4.已建成投产项目需按照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整改完毕后将整改情况报送环保局;
5.环评报告中明确需要申请总量的项目(可咨询环评公司,大部分为使用锅炉或有外排废水的项目),需到环保局总量办申请总量确认书;
6.以上材料均可装订到环评报告中一同报送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纸质版2本、电子版1份)。
(四)费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流程

二、企业环保整改技术指南   惠州环保公司
(一)厂区环境要求
1.厂区内路面需硬化,及时洒水降尘;
2.厂区内视线范围地面和墙面内无油污无杂物,尤其是油桶、漆桶、漆渣和胶渣等一些危险废弃物必须进危废间;
3.厂区内不能随意堆放旧设备、废包装、废弃下脚料等杂物,一定要保持厂区环境干净整洁。

(二)车间环境要求
1.地面无油污干净整洁,安装防漏层或硬化(地面硬化一般为水泥地面并上防渗漏涂料,有条件的在水泥地面下添加防漏层);
2.周围墙壁无油污,如不达标需要重新刷涂料;
3.原材料区、生产区、安装区及成品区要划分明确;
4.车间地面无明显积尘,车间内感官上无明显扬尘,无刺激性气味。


车间地面(仅供参考)


生产区(仅供参考)


半成品区(仅供参考)


成品仓库区(仅供参考)

(三)原料控制
1.禁止使用国家级、省级保护物种树木作为原料;
2.避免使用含氟、砷的改性剂、防腐剂;
3.木屑(锯末)等原料入棚,不得露天堆放;
4.避免使用有毒有害气体(甲醛等)含量超标的胶黏剂;
5.新建锅炉需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现有10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需关闭拆除或用电、气锅炉替代。
(四)粉尘治理
全面实现锯切、削(刨)片、干燥、打磨、物料装卸、粉碎、喷涂装等工序粉尘的集中收集并经有效的除尘设施

处理达标后排放(排气筒高度一般不低于15米)。

粉尘收集治理设施(仅供参考)


粉尘收集治理设施(仅供参考)


布袋除尘-排气筒(仅供参考)


(五)有机废气(VOCs)治理
1.鼓励使用通过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环保型胶黏剂,鼓励使用水性环保型胶黏剂或者水性漆等;
2.人造板干燥、涂胶、热压应在车间内进行,产生的废气应进行有效收集,采用吸附、光催化氧化等技术净化后达标排放。

热压工序废气治理(仅供参考)


印刷工序废气治理(仅供参考)


光催化氧治理设施(仅供参考)

(六)危废库建设标准
1.设立单独专用的房间带有门和窗户,不允许有其他杂物,有防火设施(如防火沙、消防栓);
2.危险废物分类分区进行存放;
3.地面硬化,干净整洁,做好防渗;
4.门外双锁双人管理制度并挂有危险品标识牌;
5.室内上墙固废管理制度和固废产生工艺流程图及固废台账。

危废间分类分区(仅供参考)


危废产生工艺流程(仅供参考)


危废管理制度及消防设施(仅供参考)


危废贮存台账(仅供参考)

(七)畜禽养殖项目治理
1.严禁在县人民政府划定的禁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市和城镇居民区等区域进行养殖;
2.严禁在县人民政府划定的限养区内新、改、扩建畜禽养殖项目;
3.畜禽养殖项目凡超出年出栏生猪5000头、30万只肉鸡、15万只蛋鸡(鸭、兔)、15000只羊、500头奶牛或1000头肉牛 项目,均需联系环评公司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报送环保局进行审批。养殖规模小于上述要求的,只需到临沂市环保局网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即可。
4.养殖场排水系统应实行雨水和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分离,厂区内外设置的污水收集输送系统不得采用明沟布设;
5.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应采取干法清粪工艺,不可与尿、污水混合排出,实现日产日清;
6.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水需充分进行净化,建设储存池或者沼气池,经无害化处理后实行综合利用。

沼气池(仅供参考)


畜禽粪便抽运车(仅供参考)


大型沼气公司畜禽粪便发酵设施(仅供参考)

三、正确认识“散乱污”
对中小企业来讲,当下最热的莫过于“环保”话题了。其实不仅仅是环保问题,就在上个月7月30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明确要求在未来几个月,对全国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甚至直接把大检查转变为安全大执法、大整改。
可以想象两个月后,一家小型生产企业发现自己千辛万苦刚办理了环保手续,又因为消防等设备设施不完备又再次面临被查封和取缔的情况。
我们先看看哪些企业属于“散乱污”企业:
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物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企业为“散乱污”企业。
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实行“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标准予以取缔。
对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和不在工业集聚区、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违法建设、违规经营的“散乱”企业要明确整治要求,限期搬迁到工业集聚区。
对涉气超标排放、污水排放不达标的企业一律停产关闭。
从上述释义可以看到,国家在治理“散乱污”企业中,环保只是其中一个重点项,企业主不要天真的认为做个“环评”、上一套环保设备就万事大吉了。
一个简单的假设,如果你的经营场所是违法建筑物(非建设用地),也是重点查处的对象。还有如果你的经营场所不在产业规划区或符合规划的工业园区,也是被查处的对象。如果你的生产场所没有规范的工商、立项、土地、规划、环评、消防等等手续,也是查处的对象。
有的业主说,国家10月1日后环保就不收费了,认为环保会放松,“风暴”会过去,这种想法太盲目乐观了。
第一,政策要求对9月底之前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一律关停,时间等不到;
第二、不具备办理环保的相关手续,连项目立项都成问题,政策红利恐怕也自然享受不到了。








2.用正确心态看待“散乱污”
企业治理第一,“环保风暴”不是“沙尘暴”,过一阵就没了。你很难把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散乱污”治理联系起来吧,实际上,不仅仅这两个词,还有“供给侧改革”、“新老动能转换”、“绿色   GDP”等等都是高度关联的。“一带一路”是放眼全世界拓市场、找出路,释放过剩产能。
“散乱污”是反观诸己,向内去产能。促进产业升级,对冲“劣币驱良币”。“散乱污”治理和“一带一路”都异曲同“功”了,你还抱有这是“一阵风”的想法吗?
第二、要正确认识“散乱污”企业治理行为。目前不仅仅是“散乱污”企业,可以想象,不乏有些政府官员都有抱怨情绪。企业关门,民怨大了,地方财税收入减少了,这是摆在面前的客观困难和事实。
但这是“刮骨疗伤”、“长痛不如短痛”,既需要坚强“隐忍”的精神、“舍得”智慧,又需要“壮士断臂”的决心看待这次治理活动。通过个别治理达到整体提升,牺牲“小利”获得未来科学发展的“大利”,用“看得见的手”促进产业升级。
总体上可以这么认为,这次国家实施“散乱污”治理活动,是国家层面的、全国范围的统筹部署,是顶层设计,是坚决而不可动摇的。
3.“散乱污”企业下一步怎么办?
第一、行业龙头企业快速崛起的机会。对有一定实力的企业来讲,以前市场鱼目混珠,劣币驱良币,未来市场需求依然旺盛,企业通过品牌化、规模化建立行业优势,通过越来越强的创新投入,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第二、企业间抱团取暖,合作共赢,共同把蛋糕做大。中小企业一般具备良好的技术能力和成本优势,有成熟的技术团队。可以几家或多家企业共同组建公司,通过股份合作达到企业规范化政策要求,通过合作走上规范化发展之路。
第三、具有产业集群基础的中小企业可以入驻政府规划的工业园区。通过工业园区在项目立项、土地、规划、环评、消防等方面的正规手续办理,达到借助园区平台发展的需求,最终形成“小企业、大集群”、“小企业、大行业”的产业集聚优势。
中小企业主需要加强主动学习意识,正确认识和面对这次全国范围的“散乱污”企业的治理活动,制定出适合企业自身发展需要的科学方案和行动路线。相信经过这一轮全国范围的“大洗牌”之后,相关要素价格会适度上扬,企业未来利润必定合理回归,达到一劳永逸、长效发展效果。